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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摘要2016-04-18來源:證券時報網作者:聲明
募集說明書及本摘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3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2015年修訂)》及其他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次債券的核準,并結合發行人的實際情況編制。
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募集說明書及本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中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凡欲認購本期債券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募集說明書及有關的信息披露文件,進行獨立投資判斷并自行承擔相關風險。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的經營風險、償債風險、訴訟風險以及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或收益等作出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本期債券依法發行后,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投資者認購或持有本期公司債券視作同意債券受托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其他有關發行人、債券持有人、債券受托管理人等主體權利義務的相關約定。
募集說明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并不包括募集說明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募集說明書全文同時刊載于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募集說明書全文,并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除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外,發行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或實體提供未在募集說明書中列明的信息和對募集說明書作任何說明。投資者若對募集說明書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咨詢自己的證券經紀人、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投資者在評價和購買本期債券時,應特別審慎地考慮募集說明書第二節所述的各項風險因素。
重大事項提示
請投資者關注以下重大事項,并仔細閱讀募集說明書中的“風險因素”有關章節。
一、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5]2654號”文核準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的公司債券。本次債券采取分期發行的方式。本期債券為首期發行,本期債券發行總規模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基礎發行額為3億元,可超額配售不超過3億元(含3億元)。
二、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上市前,發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凈資產為335,971.29萬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合并報表中所有者權益合計),合并報表口徑的資產負債率為51.53(母公司口徑資產負債率為43.60);本期債券上市前,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14,634.58萬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報表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的平均值),預計不少于本期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債券發行及掛牌上市安排參見發行公告。
三、受國民經濟總體運行情況、國家施行的經濟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國際環境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市場利率水平的波動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同時,債券屬于利率敏感性投資品種,本期債券期限較長,可能跨越一個以上的利率波動周期,市場利率的波動使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的實際投資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四、本期債券面向《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發行人將積極申請本期債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期債券不能在除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場所上市。由于具體上市審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方能進行,并依賴于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或核準,發行人目前無法保證本期債券一定能夠按照預期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體上市進程在時間上存在不確定性。此外,證券交易市場的交易活躍程度受到宏觀經濟環境、投資者分布、投資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響,發行人亦無法保證本期債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債券的持有人能夠隨時并足額交易其所持有的債券。
本期債券結束后,公司將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并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系統和綜合協議平臺同時掛牌(以下簡稱“雙邊掛牌”)。但本期債券上市前,公司經營業績、財務狀況、現金流和信用評級等情況可能出現重大變化,公司無法保證本期債券雙邊掛牌的上市申請能夠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若屆時本期債券無法進行雙邊掛牌上市,投資者有權選擇在上市前將本期債券回售予本公司。
五、根據評級機構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出具的評級報告,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評級報告中關注的要點為:(1)公司所處閥控密封蓄電池行業主要原材料為鉛,環保壓力較大;公司電動動力電池行業競爭壓力較大;(2)目前公司應收賬款規模較大且較為集中,應收賬款周期延長將對公司資金帶來較大的占用;(3)公司上游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成本控制提出挑戰;隨著公司境外業務的不斷增長,匯率變動對公司影響較大。
評級機構對發行人和本期債券的評級是一個動態評估過程,如果發生任何影響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級別或債券信用級別的事項,導致評級機構調低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級別或本期債券信用級別,本期債券的市場價格將可能隨之發生波動,從而對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造成損失。
六、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評級機構將對發行人進行持續跟蹤評級,持續跟蹤評級包括持續定期跟蹤評級與不定期跟蹤評級。跟蹤評級期間,資信評級機構將持續關注發行人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影響發行人經營管理或財務狀況的重大事件、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情況等因素,并出具跟蹤評級報告,以動態地反映發行人的信用狀況。評級機構的跟蹤評級結果將在評級機構網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予以公布(交易所網站公布不晚于評級機構網站),并同時報送發行人、監管部門等。
七、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符合進行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本期債券質押式回購相關申請尚需有關部門最終批復,具體折算率等事宜按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凈利潤分別為15,129.00萬元、10,284.94萬元和27,929.91萬元。2014年以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競爭加劇的影響,公司部分產品利潤下滑,受其影響公司2014年盈利水平下降明顯。未來若宏觀經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行業競爭日益提升,導致公司凈利潤持續下降,可能對公司的未來持續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九、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828.42萬元、4,022.42萬元和4,182.88萬元。主要原因2014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為國內應收賬款的賬期延長,存貨占用資金增加及因生產規模擴大,原輔材料采購和職工薪酬支出相應增加。
十、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對全體本期債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會議、出席會議但明確表達不同意見或棄權的債券持有人以及在相關決議通過后受讓本期債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約束力。投資者認購或購買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債券之行為視為同意接受《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之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并受之約束。
十一、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若受國家政策法規、行業及市場等不可控因素的影響,導致發行人不能如期從預期的還款來源中獲得足夠資金,可能會影響本期債券本息的按期償付。若發行人未能按時、足額償付本期債券的本息,債券持有人亦無法從除發行人外的第三方處獲得償付。
十二、根據發行人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及相關議案,發行人擬向理成南都資產管理計劃、理成全球視野3期投資基金、海通定增1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杭州九納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和寧波中金富盈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7,500萬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所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1、116,000萬元用于向全資子公司武漢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資,投向年產1,000萬kVAh新能源電池項目;2、50,000萬元用于母公司投資基于云數據管理平臺的分布式能源網絡建設一期項目;3、75,000萬元用于母公司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2015年12月31日,發行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3143號)。由于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對發行人資產負債結構及未來業務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發行人提請投資者留意該事項進展,及時關注公司相關信息披露文件。
十三、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期債券僅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公眾投資者不得參與發行認購。本期債券上市后,將被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僅限合格投資者參與交易,公眾投資者認購或買入的交易行為無效。
釋義
在本募集說明書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注:本募集說明書摘要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節發行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及發行條款
(一)公司債券發行批準情況
2015年9月2日,公司2015年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于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和《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項的議案》,上述議案于2015年9月18日經公司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核準情況及核準規模
2015年11月19日,經中國證監會【2015】2654號文核準,公司獲準公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含12億元)的公司債券。公司將綜合市場等各方面情況確定債券的發行時間、發行規模及其他具體發行條款。
(三)本期債券的基本條款
1、債券名稱: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
2、發行規模:本次債券獲準發行總額不超過12億元,分期發行。本期債券為首期發行,本期債券發行總規模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基礎發行額為3億元,可超額配售不超過3億元(含3億元)。
3、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期債券面值為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4、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5年期(3 2),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5、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調整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于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6、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若投資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