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企業年檢為年報是指停止企業年檢,實行年度報告制度。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過渡時期內資企業仍將通過杭州市工商局紅盾信息網網上年檢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包括企業登記備案事項變化情況、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以及企業聯系方式變化情況等,并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進行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企業對年度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部門可以對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一旦發現有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依法依規進
原標題:停止企業年檢實行年報制度取消企業注冊最低資本限制
記者鄔愉波通訊員占春華俞晶晶
本報訊市工商局昨日表示,杭州從3月1日開始,全面實行注冊資本、企業年報制度等改革。
這次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改企業年檢為年報,及啟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等。
其中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是指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除法律、法規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明確規定外,由股東(發起人)自主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承擔繳納出資不全的法律責任。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在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未修改前,暫按現行規定執行。已經實行申報(認繳)出資登記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改企業年檢為年報是指停止企業年檢,實行年度報告制度。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過渡時期內資企業仍將通過杭州市工商局紅盾信息網網上年檢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包括企業登記備案事項變化情況、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以及企業聯系方式變化情況等,并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進行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企業對年度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部門可以對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一旦發現有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部門將其載入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的經營異常名錄,企業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連續滿三年的,工商部門將作出永久載入異常名錄決定。
杭州工商部門還將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該平臺除為社會公眾與企業用戶提供對各類市場主體的信息查詢、全文檢索功能及政府部門查詢外,還將提供市場主體相關材料未如期提交、市場主體相關材料過期、市場主體已注銷、已吊銷的預警提示及社會公眾對市場主體自報的各類信息的異議與投訴,便于市民群眾及相關部門了解企業經營狀況;杭州工商部門也將通過這一平臺,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目前杭州市工商部門正根據國家新版登記材料規范及文書積極修改、印制全新的企業登記操作指南和表格式樣,并著手對現有準入系統和網上注冊大廳系統進行調整。
去年12月31日,杭州的注冊登記制度改革曾在高新區(濱江)“試水”。截至目前,濱江工商分局受理登記注冊資本為認繳制登記的企業141家,新設企業同比增長86.21,其中新設立公司選擇認繳制的129家,占新設立量的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