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間為:2020-03-04
原標題::杭州市商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券的第二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債券代碼:143032債券簡稱:17杭旅
01
杭州市商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
17杭旅
01”券的第二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體董事或具有同等職責的人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
相應法律責任。
為保證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提示性公告如
下:
重要內容提示:
1、杭州市商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公司”)根據
《杭州市商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面對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2017年券(第
一期)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
(債券簡稱:
17杭旅
01,債券代碼:
143032)存續期的第
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
后
2年的票面利率。
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內前
3年(
2017年
3月
15日至
2020年
3月
14日)票面
利率為
4.75,在債券存續期內前
3年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三年末,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當前的市場環境,發行人決定不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
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后兩年(
2020年
3月
15日至
2022年
3月
14日)的票面利率
仍維持
4.75不變。
2、根據《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投
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次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
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次債券。
3、投資者選擇將持有的本次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的,須于回售登
記期內進行登記;若投資者未做登記,則視為繼續持有本次債券。
4、發行人可對回售債券進行轉售,并對回售債券的轉售承擔全部責任。因
公司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等引致的投資風險,由購買債券的投資者自行負責。
5、本次回售申報可以撤銷。
6、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于在本次債券第
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
2020年
3
月
16日)以
100元/張(不含利息)的價格賣出
“17杭旅
01”,請債券持有人慎
重判斷本次回售的風險,對是否行使回售選擇權進行慎重判斷并作出獨立判斷。
為保證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發行主體:杭州市商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2、債券名稱:杭州市商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17年券(第
一期)。
3、發行總額:
5億元
4、債券簡稱:
17杭旅
01
5、債券代碼:
143032
6、債券期限:本期發行的券期限為
5年(附第
3年末公司上調票面
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7、票面利率:
4.75
8、付息日:
2018年至
2022年每年的
3月
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個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
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
2018年至
2020年每年的
3月
15
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
項不另計利息)。
9、本金兌付日:
2022年
3月
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
其后的第
1個交易日)。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債
券的兌付日為
2020年
3月
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0、利息、兌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本期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
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
規定辦理。
11、擔保人及擔保方式:本期債券無擔保。
12、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根據新世紀評級出具的跟蹤評級報告,公司
的主體信用等級為
AAA,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A。
二、本期債券票面利率調整情況
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內前
3年(
2017年
3月
15日至
2020年
3月
14日)票面
利率為
4.75,在債券存續期內前
3年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三年末,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當前的市場環境,發行人決定不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
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后兩年(
2020年
3月
15日至
2022年
3月
14日)的票面利率
仍維持
4.75不變。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
三、本次債券回售實施辦法
1、回售代碼:
182107回售簡稱:杭旅回售
2、回售登記期:
2020年
3月
5日至
2020年
3月
11日。
3、回售價格:面值
100元人民幣。以
1,000元為一個回售單位,回售金額
必須是
1,000元的整數倍。
4、回售登記辦法:投資者可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
在回售登記期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當日可以撤單。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報能撤銷。如果當日未能申報成功,或有未進行回售申報的債券
余額,可于次日繼續進行回售申報(限申報登記期內)。
5、選擇回售的投資者須于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逾期未辦理回售登記手
續即視為投資者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本次債券。
6、已進行回售登記的投資者可于
2020年
3月
5日至
2020年
3月
11日通過
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方式辦理撤銷回售登記業
務。
7、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
2020年
3月
16日。發行人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為登記回售的投資人辦理兌付。
8、發行人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回售債券的轉售,轉售完成后將注銷剩余未
轉售債券。
9、風險提示: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于在本次債券第
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
2020年
3月
16日)以
100元/張(不含利息)的價格賣出
“17杭旅
01”,請債券
持有人慎重判斷本次回售的風險,對是否行使回售選擇權進行慎重判斷并作出獨
立判斷。
四、回售登記期間的交易
本次回售登記期為
2020年
3月
5日至
2020年
3月
11日(交易日)。
“17
杭旅
01”在回售登記期內將繼續交易;回售申報的債券在回售登記截止日收市后
被凍結交易。
五、本期債券回售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杭州市商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海英
聯系電話:
0571-87250828
傳真:
0571-87250822
2、主承銷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小敏、邵寅翀、翟放
聯系電話:
021-68801575
傳真:
021-68801551
特此公告。
(以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