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易日盛杭州分公司,東易日盛: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書摘要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流程、非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走勢。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DongYiRiShengHomeDecorationGroupCo.,Ltd.
北京市房山區長溝鎮房易路西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書摘要
保薦人(主承銷商)
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至二十六層)二○一四年一月
東易日盛招股意向書摘要發行人聲明
發行人聲明
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并不包括招股
意向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招股意向書全文同時刊載于巨潮咨詢網
http://www.cninfo.com.cn)網站。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招股意向書全文,并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發行人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本招股意
向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
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如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
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對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
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將由發行人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且發行
人控股股東將購回其首次公開發行時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以
及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書簽署日之間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中的財務會計
資料真實、完整。
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機關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本發
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
實陳述。
根據《證券法》等的規定,股票依法發行后,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
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發行人公開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斷發行人的投資價值,自主做
出決策,若對本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咨詢自己的股票經紀人、律師、會
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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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易日盛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一節重大事項提示
第一節重大事項提示
一、股份鎖定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陳輝、楊勁夫婦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
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直接或間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自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離任六個月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實際控制人個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
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公司上市后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
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
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若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情況,仍將遵守上述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東易天正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鎖
定期滿后兩年內無減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
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
自動延長六個月。
公司法人股東和泰投資、磐石投資、祥禾投資、生源投資、生泉投資承諾: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東除陳輝、楊勁夫婦外,包括徐建安、張平、孫海龍、李永紅、楊增
福、鄭順利、李雙俠、劉勇、孫大偉等60位自然人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作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徐建安、張平、孫海龍、李雙俠、劉勇、孫大偉。
王云承諾如下: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自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離任六
個月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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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易日盛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一節重大事項提示
發行價;公司上市后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
者上市后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若
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情況,仍將遵守上述承諾。
作為公司監事,李永紅、楊增福、鄭順利承諾如下: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在任職期
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自離職后半年
內,不轉讓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離任六個月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
二、關于公司股價穩定措施的承諾
為穩定公司股價,保護中小股東和投資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以下股價穩定預案,公
司、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公司股價穩定預案作出了相關
承諾:
一)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內股價低于每股凈資產時: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于最
近一期定期報告的每股凈資產時,公司于兩個交易日內作提示公告,七個交易日內公告
股價穩定措施,按公告內容啟動股價穩定措施。
二)具體的股價穩定措施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內股價低于每股凈資產時,公司將推出以下股價穩定措施中的
一項或多項:
1、公司將以2,000萬元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東北京東易天正投資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陳輝、楊勁夫婦將以
2,000萬元(三方合計)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將分別各自以上一年度年薪的20資金增持公司股票;
4、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延長股份鎖定期限半年。
公司將嚴格按照交易所和證監會要求實施上述措施,將根據證監會和交易所規定。
指引要求及時進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東北京東易天正投資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在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時應提前告知公司具體實施方案以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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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易日盛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一節重大事項提示
三、關于招股意向書中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影響發
行條件回購公司股份的承諾
公司和控股股東東易天正對關于公司招股意向書中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大遺漏影響發行條件回購股票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公司的相關承諾1、啟動股份回購措施的程序
當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書中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公司應該在得知該事實的次
一交易日公告,并將依法回購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會在公告后的七個交易日內制定股份
回購預案并公告,按證監會、交易所的規定和預案啟動股份回購措施。
2、回購價格
公司以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價格不低于公告回購報告書前三十個交易日股票
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
二)控股股東的相關承諾如果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書中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大遺漏,對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東易天正將同意發行
人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東易天正將購回其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
東易天正以要約方式購回其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的,購回價格不低于公告相關文件
前三十個交易日股票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
四、關于招股意向書中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賠償投
資者損失的承諾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易天正、實際控制人陳輝、楊勁夫婦、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作出承諾:公司招股意向書如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
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報會計師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發行人律師北京市海潤律師事務所作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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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易日盛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一節重大事項提示
損失。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承諾:如國信
證券在本次發行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導致國信證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對重大事件作
出違背事實真相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在披露信息時發生重大遺漏,并造成投資
者直接經濟損失的,在該等違法事實被認定后,國信證券將本著積極協商、切實保障投
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原則,自行并督促發行人及其他過錯方一并對投資者直接
遭受的、可測算的經濟損失,選擇與投資者和解、通過第三方與投資者調解及設立投資
者賠償基金等方式進行賠償。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為公司控股股東東易天正,東易天正就持股意向及減持
意向承諾: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無減持意向;如超過上述期限其擬減持
公司股份的,承諾將依法按照《公司法》《證券法》
、、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
關規定辦理。
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諾而獲得收入的,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其將在獲得收入的五
日內將前述收入支付給公司指定賬戶。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公司或者其他投
資者造成損失的,其將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相關責任主體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