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926證券簡稱:杭州銀行公告編號:2017-012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7年2月24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形式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17年3月8日在杭州市慶春路46號杭州銀行大廈5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任勤民監事長主持了會議。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9名,親自出席監事8名。外部監事孫楓因公務原因未能親自出席,書面委托外部監事韓玲瓏代為出席會議并行使表決權。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組成的議案》
會議審議決定,公司第六屆監事會下設提名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1、第六屆監事會提名委員會
主任委員:孫楓
成員:孫楓、任勤民、呂漢泉
2、第六屆監事會監督委員會
主任委員:韓玲瓏
成員:韓玲瓏、顧衛平、孫立新、張靜、樓纓、陳顯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選舉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監事長的議案》
會議選舉任勤民先生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監事長,任期至第六屆監事會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修訂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證券代碼:600926證券簡稱:杭州銀行公告編號:2017-013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7年2月27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形式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17年3月8日在杭州市慶春路46號杭州銀行大廈5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陳震山董事長主持了會議。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11名,現場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選舉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各專業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會議審議決定,公司第六屆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人員組成如下:
(1)戰略發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王洪衛(主任委員)、陳震山、宋劍斌、IanPark、鄭斌。
(2)提名與薪酬委員會:范卿午(主任委員)、邢承益、章小華。
(3)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邢承益(主任委員)、劉峰、王家華。
(4)審計委員會:劉峰(主任委員)、范卿午、王衛華。
部分董事尚需業監督管理機構核準任職資格。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選舉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會議選舉陳震山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至第六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選舉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
會議選舉宋劍斌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任期至第六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四、審議通過《關于修訂〈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與會董事要求對捐贈事宜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的職責權限。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關于修訂〈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六、審議通過《關于修訂〈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七、審議通過《關于修訂〈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八、審議通過《關于修訂〈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九、審議通過《關于修訂〈杭州銀行反洗錢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十、審議通過《關于繼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議案》
會議同意公司繼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并將各類信貸資產證券化總額度提高至200億元,該額度可在2017年、2018年兩年內滾動循環使用。同時授權高級管理層依據市場實際情況制訂發行計劃,根據監管規定對基礎資產類型、受托機構(發行機構)、資金保管機構、評級機構、承銷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進行相應安排。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擬設立湖州分行的議案》
會議同意公司設立湖州分行,并授權高級管理層辦理相關的報批和籌建手續。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十二、審議通過《關于制訂〈杭州銀行“十三五”信息科技規劃綱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1票;棄權0票;反對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相關參考資料:
杭州熱聯集團股份、杭州鋼鐵股份、杭州鍋爐集團股份、杭州杭氧股份、杭州中法實業股份、杭州銀行股份、杭州電纜股份、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杭州中亞機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