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不放煙花,已成為越來越多市民的共識
記者魏奮
本報訊今年過年,杭州主城區,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濱江這六區行政區域內,將全部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了!
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召開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授權市政府調整適用《杭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決定,將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公布實施。
2014年可以放4天,2015年可以放3天,2016年一天也不能放了。
為什么杭州要實行如此嚴格的煙花爆竹銷售燃放規定?
在現行條例中,主城區六區行政區域內屬于“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春節期間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的具體時間由市政府另行公告,其他時間不得燃放。
例如,2014年春節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是4天,即:農歷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五、十五。到2015年,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從4天縮短至3天,初五民間迎財神,不能放煙花爆竹了。
雖然主城區一直是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但在近幾年煙花爆竹管理中,在傳統習俗和安全保障因素外,增加了環境保護的因素,市政府因此將修改條例提上議事日程,要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的安全,有利于減少大氣和噪聲污染,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更有利于提升杭州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國際化水平。
去年年底,上海市也修訂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2016年元旦起,外環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由于春節將至,時間緊迫,杭州市無法在春節前完成現行條例的修改工作,因此,市人大常委會特別授權市政府調整適用條例相關規定,以適應當前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大氣污染的迫切需要。市政府可以發布公告,決定杭州市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濱江六區范圍內,在春節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調整期限為一年。
其實,為了保護環境、減少霧霾,越來越多的杭州人主動過年不放煙花爆竹。據市城管委統計,2015年春節除夕夜以及年初一一早,杭州市清掃煙花爆竹量約為90噸,是2014年(225噸)同期的40,也是歷年來除夕煙花爆竹量最少的一年。
但90噸仍然是個大數字。草案如獲通過,杭州主城區將全年、全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那就是“因為重大公共慶典需要在市區范圍內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同時,環保、氣象等行政主管部門對焰火燃放影響城市大氣環境的情況評估,評估不通過的,不予許可。
獲得許可后,主辦單位還必須將許可燃放的時間、地點、種類、規格、數量向社會公告。
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對責任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違反規定銷售煙花爆竹的,對批發經營者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零售經營者并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