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間為:2021-3-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根據《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精神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信息
學校全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部委碼:1287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郵政編碼:310018;學校網址:https://www.hzvtc.edu.cn;辦學類型:公辦;辦學層次:普通高職;頒發學歷證書: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條招生機構
學校建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成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職提前招生辦公室。成員由學校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和參與提前招生的專業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提前招生章程、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各項提前招生工作。
(三)學校將分專業成立提前招生測試專家組。成員由相關二級學院領導及校內外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確定提前招生測試方式及測試內容,負責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提供測試結果。
(四)學校紀委辦公室為提前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提前招生全程再監督,接受考生舉報并檢查。提前招生工作實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督制度。
第三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四條招生專業與計劃
2021年,學校設置提前招生專業11個,面向普高招生考生,總計劃370人,具體計劃數、招生對象與收費標準等情況詳見下表。
第四章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五條報考條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考生需取得所有科目學考成績;外省學考成績需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后予以認可。
4.對于應屆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都在B等及以上。
5.服裝設計與工藝(時裝零售與管理)、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報考要求:身體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肢體健全,無色盲,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6.精細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生物制藥技術、環境工程技術專業報考要求:無色弱。
7.服裝設計與工藝專業報考要求:無色盲。
8.精細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生物制藥技術專業報考要求:考生轉氨酶正常。
上述條件需在報名資格確認時提交學校證明材料。報名資格確認時同時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
9.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科目及折算比例
第六條報名方式與流程
1.網上信息輸入
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s://zs.hzvtc.edu.cn)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了解有關招生政策,并于4月1日16時前按要求在網上準確錄入個人報考信息。凡參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
2.繳納考試報名費
學校根據考生在我校提前招生系統報考網上確認的結果,劃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入圍考生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繳費:
①登錄支付寶,搜索“公共支付”,在“我要繳款”欄目下方選擇“按繳款單號”,輸入自己的繳款單號,點擊下一步,確認信息與金額(每人140元)后填寫手機號(該手機號將收到繳款短信憑證),點擊“下一步”,進行政務支付。
②登錄浙里辦,點擊“繳費”,在“我要繳款”欄目下方選擇“按繳款單號”,輸入自己的繳款單號,點擊下一步,確認信息與金額(每人140元)后填寫手機號(該手機號將收到繳款短信憑證),點擊“下一步”,進行政務支付。
繳費單號將會以短信形式于開放繳費前發送到考生網上報名時填的手機號中,考生也可以通過我校提前招生網站進行查詢。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支付完成后電子發票、繳款憑證號、校驗碼等信息將會以短信的形式發送到繳款單明細頁面所填手機號中,若需要紙質發票,可于繳費當年至杭州市內的公共自助支付機,憑短信中的繳款憑證號和校驗碼換開,學校不提供紙質發票。
3.測試網上確認
4月15日-4月16日考生登錄我校提前招生系統,進行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后即視為測試網上確認成功。
4.注意事項
考生所繳考試報名費恕不退還。
第七條報名時間、地點與咨詢
1.網報時間:2021年3月10日至4月1日16時。
2.咨詢地點: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331室,郵編310018。
3.報名咨詢方式
(1)點擊學校招生網站(https://zs.hzvtc.edu.cn)。
(2)咨詢電話:0571-56700035。
(3)咨詢QQ:800028758。
第五章綜合測試
第八條考試(測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
第九條考試(測試)方式與評分
由學校自主命題和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1.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
2.測試形式:面試、上機測試等。
3.考(測)試評分
招收各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
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具體換算表如下:
第十條綜合素質測試方式名單確定
招收各專業,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所需專業科目成績換算分值按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若經資格審核、現場確認及繳費后,報考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的300比例,則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學業水平測試換算成績同分情況下,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
第六章錄取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
2.招生各專業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考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劃定擬錄取名單,之后再按照招生計劃的150比例(人數四舍五入劃定)劃定備錄考生名單。
3.招生各專業錄取,以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總分折算方式:總分(滿分為400分)=高中學考折合成績(滿分200分)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4.招收各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普通高中學考折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考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品德表現、創新實踐、運動健康、藝術素養的成績順序,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錄取情況。高中階段具有與報考專業相關選修課程或選修課程成績為優良的,在前面同分規則下仍然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
5.若某個專業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少于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20,則按當日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85比例(人數四舍五入劃定)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6.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后,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忌赏瑫r被多所院;蛲凰盒2煌瑢I擬錄取和備錄(我校只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
7.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8.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我院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9.錄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考招生。
第十二條實施進程安排
(一)2021年1月8日前完成方案上報工作,3月初向考生公布。
(二)2021年3月10日—4月1日16時,網上報名。
(三)2021年4月3日—4月6日16時,報考網上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考網上確認的考生將取消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四)2021年4月9日,公布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五)2021年4月10日—4月13日16時,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六)2021年4月15日-4月16日,測試網上確認,打印準考證。
(七)2021年4月17日,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八)2021年4月30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及“未錄取”考生名單(根據省考試院技能理論考成績公布適當調整)。
(九)2021年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2021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一)2021年5月10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二)2021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三)2021年5月12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考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四)2021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五)2021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十六)結束網上錄取。
(十七)2021年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十八)2021年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十三條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具體見報名條件第五條。
第七章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提前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