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后,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公平競爭、合法經營,為委托人提供價格合理、優質高效的服務,嚴禁價格欺詐和價格歧視。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價目表,價目表內容應包括具體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對象、代收代付稅費項目和標準等。一項服務包含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的名稱和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不得收取任何未標示的費用。
原標題:租房、買房可能要多掏中介費
9月15日起浙江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收費
租房、買房可能要多掏中介費
昨日,記者從浙江省物價局獲悉,從9月15日起,全省將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對于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服務費用實施政府指導價已經七年之久的來說,此次“松綁”或將讓杭城300多家房地產中介公司迎來一波收費上揚行情。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松綁”
昨天,浙江省物價局網站上發布了《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關于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該通知稱,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決定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從9月15日起,浙江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房地產政策和技術咨詢、房地產經紀服務的具體收費標準,由委托和受托雙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服務要求及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協商確定,并在服務合同、協議中明確。
《通知》明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后,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公平競爭、合法經營,為委托人提供價格合理、優質高效的服務,嚴禁價格欺詐和價格歧視。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價目表,價目表內容應包括具體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對象、代收代付稅費項目和標準等。一項服務包含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的名稱和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不得收取任何未標示的費用。
浙江省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管,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價格行為;各級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機構人員及服務質量、服務行為、服務規范的監督管理,嚴肅處理各種違規行為,維護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杭州地區服務費或上揚
今年以來,福建、山東等省份已經陸續開始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收費。
不過,今年8月1日已開始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天津市傳出消息,新規實行后,包括“中原”、“我愛我家”在內的多數地產中介公司紛紛上調了中介服務費,漲價比例達50。
浙江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收費,會不會也出現中介服務費漲價的情況?
記者從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浙江大部分地區的房地產中介已經形成了市場競爭機制,因此新規的影響應該不大,但杭州情況有點特殊。因為杭州在2007年實行了《杭州市房屋經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對房屋買賣經紀服務和房屋租賃經紀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該《辦法》規定,杭州的房屋經紀服務機構在基準收費標準及規定的幅度內,與委托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例如,房屋租賃的基準收費是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擔一個月租金的40;若房屋以100萬元成交,買賣雙方各承擔0.7的中介費。租賃和買賣的中介費上浮均不超過25。
為此,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杭州目前有300多家房屋中介服務公司,行業內已經形成了充分的市場競爭,取消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條件也已成熟。對于浙江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收費的新規實行后,杭州會不會步天津的后塵,對方表示很難說。
不過從物價部門了解的情況看,近年來,杭州的房屋中介公司已經出現了較大范圍的虧損。一方面,房地產市場不景氣,交易量大量萎縮。另一方面,隨著門店租金、人力等成本不斷提升,房屋中介公司面臨經營困難,杭州房屋中介費也已經七年未作調整。
昨天,記者致電杭州兩家房屋中介公司,一家表示中介費是要漲的,但具體還不清楚,另一家表示還不知情。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收費“松綁”對于房屋中介行業是個利好。但對于消費者而言,今后需要加強價格談判的能力,學會貨比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