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琳通訊員夏法伍娜
去年10月6日清晨,70歲的王奶奶起床做早餐,不料剛點上火,屋內便“轟”一聲巨響,發生了爆炸。
當時,王奶奶被嚴重燒傷;半個月后,因病情惡化搶救無效去世。
經查證,引起火災的直接原因是煤氣供氣膠管被老鼠咬破,王奶奶沒有注意到煤氣泄漏,一點火就發生了燃爆。
這套房子是王奶奶的兒媳承租下來的,因為兒子夫妻倆移居外地,王奶奶便成了獨居老人。事發后,兒子鄭先生匆匆趕回杭州,他認為,雙方既然簽了房屋租賃合同,房東就要對房屋設施盡安全管理和維護之責,如今出了事,房東理應作出賠償。
他和房東老周在事故責任認定和賠償金額方面分歧很大,最后鬧到了下城法院。
對于鄭先生提出的訴訟請求,房東老周反駁說,屋里的燃氣設施是出租前不久剛安裝的,且經過杭州天然氣公司的點火測試,檢驗合格后才交付給承租方使用,不可能存在質量問題。另外,租房合同里也有約定,燃氣設備的維護修理義務由承租方承擔。
“那時候我都帶他們(鄭先生夫妻)里里外外看過的,如果有問題,他們不會簽這個字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呢!”老周說,如果房屋質量不好,自己肯定得負責,但燃氣設備承租方幾乎每天都會使用,平常就應該注意維護。
舉證階段,老周提交了租房合同原件。法官注意到,合同中有以下兩條約定:
1.乙方(承租方)已對甲方(出租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屋。
2.租賃期內,非乙方人為因素,房屋主體結構的維修由甲方承擔,其他由乙方承擔。
此外,老周還提到一點:房屋出租這幾年里,天然氣公司曾兩次上門檢驗,并提出了經常開窗通風、更換金屬軟管等整改建議,可王奶奶和鄭先生夫妻都沒有引起重視,依然我行我素。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房東老周既未違反交付房屋的瑕疵擔保義務,也未違反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主體維修義務,不應承擔責任;而王奶奶在煤氣灶的軟管被老鼠咬破的情況下,未履行合理使用并及時修復的義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訴請被駁回后,鄭先生不服,再次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訴。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